刊登日期: | 2023/5/24 |
發文日期: | 2023/5/22 |
發文字號: | 府財產一字第1122206999B號 |
主旨: | 修正「雲林縣政府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獎勵金支用要點」第4點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。 |
說明函: |
一、依據財政部112年5月3日台財促字第11200574100號書函辦理。 二、檢送修正「雲林縣政府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獎勵金支用要點」1份。 |
正本: | 本府各單位(本府財政處除外)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 縣立高級中學、本縣各縣立國民中學、本縣各縣立國民小學(雲林縣立古坑國民 中小學、雲林縣立樟湖生態國民中小學除外)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|
副本: | 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、本府行政處(文書檔案科請刊登縣公報)、本府財政處(公 有財產科) |
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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